山阳县政协调研农家乐发展情况
发布时间:2015-10-26 10:39
来源:商洛市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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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依托区位优势 打造农家乐产业集群
本网讯:“农家乐”是新兴的旅游休闲形式,是农民向城市现代人提供的一种回归自然从而获得身心放松、愉悦精神的休闲旅游方式。8月上旬,山阳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并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十里等地,对薛家沟一带农家乐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提出充分依托区位优势,尽快制定科学的农家乐产业规划,突出特色与品牌,打造薛家沟一带农家乐产业集群,为农业旅游和乡村旅游增添动力,推动和促进旅游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委员在调研中认为,山阳县薛家沟一带农家乐发展源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随着旅游业的发展而不断兴起,在吃、住等方面方便了游客,既丰富了旅游特色,又为旅游产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仅有的4户农家乐,基本以家庭式经营为主,发展水平较低,多为自发形成,格局较散,欠缺规划引导;大多表现在在吃、住等要素上,定位不高,内容单调;组织化程度较低,大多各自为战。目前,这一带农家乐,在依托于以“农”为根、以“家”为形、以“乐”为魂等方面特点体现不够,使农业旅游和乡村旅游的品位大打折扣。此外,还存在普遍缺乏规划,城市化倾向明显;缺乏特色内涵,项目同质单调;基础设施不配套,经营管理不规范;认识不到位,组织化程度较低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委员们在分析情况、查找根源的基础上,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科学调研规划,积极引导扶持。建议政府要把“农家乐”发展作为解决“三农”问题、推进城乡统筹和建设新农村的角度,纳入到旅游发展和农村经济整体布局之中,尽快组织专家深入实际、科学调研,高起点、高标准的制定出薛家沟一带农家乐产业集群发展总体规划,并将总体规划纳入“十三五”重点工程中。
——把握发展方向,找准科学定位。要打造富有特色,又具有乡村旅游活力的农家乐产业群,在具备已有规划的同时,必须因地制宜,定位明确,找准发展方向,打造融观光、参与、康体、休闲、度假、娱乐于一体的综合型农家乐产业群,真正体现“农”的独特,“家”的感觉,“乐”得享受,达到致富。要进行科学定位,把握好四个原则:一是“农家乐”应以“农”为根;二是“农家乐”应以“家”为形;三是“农家乐”应以“乐”为魂;四是“农家乐”应以“富”为本。
——突出内涵特色,打响农家品牌。品牌是一种形象,是巨大的无形资产。乡村文化是农家乐的灵魂。要突出薛家沟一带的地域风情、传统文化优势,充分挖掘薛家沟一带“社火”、“彩灯”、“民间曲艺节目”以及“豆腐”文化、“马”文化与古村、古镇、古迹、典故等文化内涵;要体现差异和特色,将特色内涵融入到建筑、饮食、生活、农耕乃至旅游活动的设计等方面,增强乐的吸引性和活动的趣味性。要注重“农家乐”农家品牌的打造。在接待的软硬件上,既不能一味追求高档,也不能过分强调“原汁原味”,更不能低档次、低品位。
——完善基础设施,规范管理提质量。要打造高品位、有档次,品味齐全的农家乐,必须在农家乐的通达性和基础设施的提档升级上下功夫,在规范管理和提质量上做文章。一是建议将薛家沟一带村居列为“省级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中,进一步加强水、电、路、厕、停车场、垃圾排放等基础建设,完善配套设施。二是做好农家民居建设。按照突出“农家气息”和体现“秦巴民居”特色的要求,分别对都市村庄型、景区依托型、田园风光型、湖泊水家型等类型的“农家乐”进行策划、设计,使其建筑的外观、色彩、装饰等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三是吸引多元投资。鼓励农户、社会资本等多元化投资机制,逐步形成村办旅游公司型、“公司+旅行社+农户”型等多种发展模式,建立“农家乐”服务中心,不断提高“农家乐”经营户的组织化和市场化程度,集群发展,错位经营,多模式、多层次发展“农家乐”旅游,适应不同的消费需要。四是制订出台“农家乐”质量标准和管理办法,加强卫生防疫、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努力构建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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