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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腕反腐倡廉 巩固执政之基

发布时间:2015-01-29 20:42 来源:商洛政协网 记者: 作者:王书正 编辑:唐俊峰 阅读:
    腐败危及政权,腐败亡党亡国。反腐倡廉,必须创新机制,铁腕反腐,常抓不懈。

一、坚持不懈反腐,巩固执政基础

中国历史上因腐败(统治集团) 导致江山更替、人亡政息的例子比比皆是,当今世界由于执政党脱离群众、腐化堕落而丧失政权的教训不胜枚举(苏联共产党、印度国大党)。中国现代史上国民党的统治就因中期以后政治黑暗,政权腐败,严重背离人民利益而仅仅执政28年。当前中国的腐败问题日益严重,上至高官显贵,下至干事职员,腐败的形式也日益翻新花样, 如果任凭腐败问题愈演愈烈,中国就可能亡党亡国,人民就可能再此处于水深火热之中。

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 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实现两个百年目标,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国共产党在新形势带领全国人民完成的历史任务。因此,严峻的形势,艰巨的任务需要执政党刻不容缓、毫不懈怠的开展反腐倡廉, 并把反腐倡廉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以此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树立担当意识,继续铁腕反腐

作为执政党,腐败不除难于自立。作为一个国家,腐败不除难于立国。作为一个政府腐败不除难于取信于民。失去民心即失去邦本,失去载舟之水。因此,各级领导干部、纪检监察机关要本着对党负责,对国家负责,替政府(单位)负责,树立起担当意识,义无反顾地采取强硬手段进行铁腕反腐,决不能动摇思想,左顾右盼,半途而废。要有挖疮刮肉的决心和勇气,清除腐败毒瘤,决不能讳疾忌医,包庇怂恿。

三、健全制度、机制,实现体制创新

法律不完善,反贪机制不完善,主要官员权力过大, 不受约束, 使制度在客观上为腐败的滋生帮了忙。法对制度的规范作用不明显,而完善的法制建设可从根本上杜绝腐败现象。

俗话讲,“篱笆扎的深,野狗钻不进”。只有建立健全严密的法律制度, 并不断完善法制预防惩戒机制,在预防惩戒腐败上从顶层设计入手,借鉴先进经验,实现体制创新,才能使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是要正确处理好预防和惩戒的关系问题,预防和惩戒并重,双脚走路,双管齐下。二是进一步完善权力制约机制,监督机制,科学设定工作程序。三是继续处理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关系问题,做到双责双重,两手抓,两手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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