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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视察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23 15:47 来源:商洛政协网 记者: 作者:陈殿军 编辑:寇静 阅读: 打印
  按照市政协2015年度工作安排,市政协副主席周秀成带领部分市政协委员对我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视察。视察组实地察看了洛南县202省道石门至县城二级公路改建项目、庵巡路养护工程和沿线的县、镇、村级公路养护管理情况,听取了市交通局和洛南县政府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情况通报,收集了市农村公路管理处和商南县政府关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材料。通过现场察看、座谈交流、研读资料等方式,视察组认为:从2007年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之后,市、县(区)政府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三个服务”的要求,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深化了改革,理顺了体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和陕西省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要求,我市按照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坚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并重的原则,明确了各级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强化了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管理养护职能,成立了商洛市农村公路管理处,各县(区)成立了农村公路管理局,乡镇成立了农村公路管理站,市、县、镇(办)基本实现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全市农村公路全部纳入养护管理,初步形成了“省指导、市监督、县管理”、“管”和“养”分离、县镇村三级联动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模式,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二)探索了路径,提供了示范。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认真贯彻《陕西省农村公路规范化管理养护工作规程》,扎实推进农村公路示范县﹑示范路创建活动。各县区相继成立了组织机构,制定了一路一方案计划,同时创新工作思路,联合市文明办在全市农村公路开展市级“文明路段”的创建命名工作。止2015年10月,全市建成丹凤、镇安、商南三个省级示范县,建成干线化养护管理路线1800公里,建成厅级文明路173公里。通过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巩固了养管成果,提升了公路养管品质,有力改善了农村公路路容路貌,以示范创建引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三)提高了质量,服务了“三农”。全市农村公路养管工作坚持以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的“三个服务”理念,以“发展现代交通、奉献一流服务”为目标,以服务“三农”为对象,认真贯彻《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全面养护、保障畅通”的原则,实施建、养、管、运、营一体化管理,为服务“三农”做出了积极贡献。止2015年,列养的县公路平均好路率指标达到80.54%,好路里程达到1188.19公里;乡公路好路率指标达到65.87%,好路里程达到2098.98公里;通村水泥路全部纳入养护管理范畴,全市农村公路养管水平在全省名列前茅。全市农村公路基本实现了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和乡镇、村庄公路贯通,成为沟通农村的人流、物流、信息流的重要载体。
  (四)加强了建设,保障了安全。全市农村公路坚持建设一批、养管一批,采取措施以养管保安全。一是加强道班建设,按照市政府“三园”、“五化”、“六统一”要求,止2015年10月,全市改建标准化道班114个,总投资3835万元;二是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延长公路使用寿命,及时对一些特坏路段、水毁路段进行修复,确保公路安全通行;三是加强危桥、险路、险工、险段排查、监测治理工作,完善公路标志﹑标牌﹑标线等安全设施,维护安全稳定生产形势。
  二、存在问题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事关农村发展、农民致富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尽管我市农村公路养管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在视察中也发现,我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仍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县(区)存在着重建设轻养管现象,对公路建设高度重视,对公路养管重视不够,特别是偏远乡村公路失养、失管现象严重,道路损坏和安全隐患问题突出;二是责任落实不到位。根据国务院《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要求,县级人民政府是本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其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管理养护工作,我市县道、乡道养管责任明确,但村道由于量大面广和监管力量不足,致使我市农村公路养管主体责任逐级弱化,镇办、村养管主体责任尚需进一步落实;三是经费投入不到位。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要求,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和管理人员工资及工作经费全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的“两个纳入”规定,目前除商南县农管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外,其余各县区管理人员工资及工作经费依然没有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导致人员工资及工作经费挤占日常养护费,使本就不完全到位的日常养护费雪上加霜,造成了部分农村公路失养失管恶性循环;四是日常养管不到位。我市农村公路养护工除山阳县平均工资在600元/月外,其余各县区养护工工资为300-500元/月,养护道工经常上访要求解决工资待遇,低工资造成了养管人员年龄大、素质差和不稳定的现状。同时由于技术设施落后、管理机构不健全等因素,影响养管质量,致使部分路段养管缺位,整体养管水平不高。
  三、几点建议
  农村公路是农民脱贫致富路、农业发展路和农村小康路,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意义重大。因此,委员们建议: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目前,我市公路建设实现了县县通高速,农村公路实现了村村通,大规模公路建设已经转为次要矛盾,提高农村公路的等级、强化养护管理已经成为主要矛盾。同时,根据中、省对公路建设支持政策已经将地方政府对公路养护管理的重视程度、资金人员等投入与公路建设项目的报备核准挂钩。农村公路“三分靠建设、七分靠养管”,全市各级政府一定要进一步提高对农村公路养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公路建设是政绩,养好管好公路也是政绩的意识,切实抓住中、省公路政策变化机遇,落实新时期农村精准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不断加大公路养管投入,巩固农村公路的建设成果,以农村公路养管质量提升助推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二)落实主体责任,解决突出问题。牢固树立县(区)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的责任主体的法律意识,认真贯彻《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中“农村公路建设及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农村公路养管经费和建设投资规范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的改革要求,市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和管理人员工资及工作经费足额列入市、县财政预算,并按市、县财政分担比例足额分担;进一步加强养护费用管理,实行管理人员工资与经费和日常养护费分离,确保农村公路养护费足额到位,切实解决好“两个纳入”这个突出问题。认真贯彻落实2013年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进一步落实县道、镇道、村道养管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村道的养管工作,确保建成公路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三)强化常态监管,巩固建设成果。紧密结合我市农村公路养管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县道、乡道、村道”养管全覆盖、不缺位的农村公路常态化养管体制。结合镇办改革,确保镇、村公路养管职能履行到位,确保农村公路养管全覆盖。在农村中采用公开招聘或划段竞标的方式,每个路段按公里数在本村村民中聘用农村道路养护工,实现全市农村公路路路有人管、路路保畅通。
   (四)建立投入增长机制,稳定一支养护队伍。各级政府要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中关于“农村公路养护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应随着农村公路里程增加、技术标准提高和地方财力增加,逐步增加养护资金,保证农村公路正常养护”的政策要求,建立农村公路养管投入增长机制,积极推动逐步把农村公路养管纳入国家支持范围,探索建立农村公路养护基金,用于农村公路应急抢险等,推动建立一支对养管、路政、路产维护知识熟悉、稳定的专业队伍。积极探索建立稳定养护队伍的保障机制,如根据中央2014年1号文件确定的“加强村内道路等公用设施的运行管护,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住户付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积极探索推动将全市农村公路养护工全部纳入社会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按照商洛市最低工资标准予以保障等措施,切实推动农村公路养管工作有人干、留得住、养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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