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法治商洛建设,按照市政协年度工作安排,市政协民族宗教法制委员会组织委员调研组,由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周青海同志带队,于2015年5月下旬,就我市“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洛南县法院、永丰法庭、城关派出所、保安镇司法所、彩虹律师事务所和丹凤县公安局、竹林关镇派出所、司法所、交警中队、龙驹法庭等10个单位进行了实地察看,分别召开了汇报座谈会,听取汇报,座谈讨论,并请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提供了书面汇报材料。委员们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法治队伍建设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做法与成效
全市现有在编政法干警3668人,其中法院系统658人,检察系统354人,公安系统2234人(不含警务辅助人员1750人),司法系统422人;全市共有行政执法人员6309人;全市有执业律师102人,公证员11人,基层法律工作者109人,职业司法鉴定人员40人。
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法治队伍建设工作要求,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为方向,以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队伍为目标,深入推进法治队伍建设,初步实现了司法公信力、公众安全感、执法队伍满意度和工作能力水平“四个提升”,为推进法治商洛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1、加强班子建设,整体素质不断提升。全市政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狠抓班子建设,不断提升工作效能,法治队伍建设的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一是加强班子的组织建设。各级政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在选拔班子成员上都能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注重选贤任能,把群众满意和有能力的干部配备到领导岗位,班子结构比较合理。二是加强班子的作风建设。全市基层政法单位全面加强队伍作风建设,立足系统实际,围绕商洛发展大局,积极开展“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纪律作风整顿”、“大学习、大讨论”、“整风纪、树形象”、“大走访”等活动,有力促进了作风转变。三是加强班子的廉政建设。各级政法机关都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自觉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正确行使执法权力,较好地履行了“一岗双责”。
2、强化执法理念,为民意识牢固树立。一是狠抓思想政治教育。全市各级政法机关把对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通过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强作风、抓规范、贴民心、促公正”、“司法规范化建设年”等主题教育活动,把思想教育同工作实践相结合,坚定理想信念,切实解决立党为公、执法为民这个根本问题。二是强化职业道德建设。全市各基层政法组织针对自身业务工作特点,开展了以增强党纪、廉洁勤政和执法为民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三是注重提升服务水平。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印发执法公开手册、服务指南等宣传读本,组建法律服务团,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开展“三官一律”进社区和爱民大走访活动,不断创新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为民服务方式,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3、坚持从严管理,执法行为逐步规范。各级政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坚持从严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执法公正,切实提升办案水平,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一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执法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实现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二是坚持从优待警。重视加强机关正规化、规范化建设,改善办公条件,落实生活待遇,充分调动了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工作效率明显提高。三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全市政法机关进一步推进了警务、检务、审判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在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加大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公众对法治队伍的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二、问题与不足
1、思想教育工作仍需加强。部分基层政法单位和执法部门的学习教育不够经常、不够系统、不够深入,对如何搞好队伍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建设和教育培训研究不够,创新的办法、措施不多,针对性、时效性不强,常抓不懈的机制和氛围还未形成。
2、队伍整体素质还需提升。少数执法人员对依法执法、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认识不足,工作方法简单,办事效率低,执法不严、以权谋私、行政不作为等问题时有发生,在有些执法部门还存在“临时工”执法现象。部分执法人员对新形势下法治工作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办法不多,措施不力,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强,难以适应社会发展和办案的需求。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整体素质还不够高,律师人才较为缺乏。
3、执法力量存在诸多问题。一是人员配备不足。因编制限制,执法力量不足、政法编制短缺等问题突出,行政执法人员中混编现象严重,不能满足执法需要,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如我市公安警力与人口比为万分之九,远低于全省万分之十一的平均水平;全市镇(办)机构改革后,司法所并为维稳办,专职司法员缺乏,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监管乏力;律师队伍人数严重不足,有的县只有2-3名律师。二是队伍结构不合理。全市法治队伍年龄相对偏大、结构不尽合理,由于进人难、留人难等问题,导致年轻力量薄弱,人员出现“断层”现象。三是队伍不够稳定。部分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认为人员流动、职务职级晋升相对缓慢,执法压力大,职业认同感、归属感下降,工作热情受到影响,致使部分执法人员想方设法调离工作岗位,队伍流失现象时有发生。
4、监督管理力度有待加强。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和执法部门根据各自的业务特点,普遍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但落实不够。在队伍管理上还不够严格,特权思想在个别单位和少数干部身上仍然有所表现,“庸懒散软”、“生冷横硬”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有待完善,制度的约束力有待加强。
三、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思想建设,增强政治素质。法治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尤为重要,高素质的法治队伍必须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核心价值观教育,不断提高法治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引导广大执法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从思想上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增强干警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要积极培育各级执法人员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理想信念,树立职业追求,形成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高度自觉,做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努力提高法治队伍的公众满意率和社会公信度。
(二)深化教育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工作,大力推进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大对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力度,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提高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在职培训活动,重点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岗位技能,更新知识结构,努力使学历转化为能力,知识转化为素质,文凭转化为水平,不断提高业务培训的质量。要坚持把提高司法能力作为教育培训工作的主线,分类分级抓好重点培训,努力做到培训目标指向司法能力、培训内容偏重司法能力、培训方式着眼司法能力。
(三)加大保障力度,激发队伍活力。一是争取队伍编制,缓解人员不足。建议市政府在用足用好现有编制的基础上,积极向上级汇报实际困难,争取解决一部分人员编制,缓解政法部门人员紧缺、基层基础薄弱的问题。二是畅通用人渠道,增进干部交流。通过多种措施促进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的交流,真正解决进出口不严不畅、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调动法治队伍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三是落实从优待警,加强工作保障。要采取有力措施为法治队伍创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坚决维护干部队伍的合法权益。落实好基层司法行政管理体制和职级待遇问题。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下大力气解决基层执法单位经费短缺问题,进一步加大对司法行政部门技术装备添置和更新的投入,提升执法部门专业技术装备的科技水平,为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四是大力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要加快发展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出台向社会购买法律服务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大力发展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队伍,进一步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
(四)强化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各级政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要不断健全完善监督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特别是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执法执纪监督,加大内部监督处罚力度,不断净化队伍,促进队伍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强化层级监督,提高监督实效。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追究违法决策、徇私枉法、执法犯法和行政不作为的责任,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须追究。进一步落实警务公开、检务公开、公开审判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树立基层法治工作部门的良好形象,切实提高基层法治队伍的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
(五)打造过硬队伍,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障。着力加强行政服务窗口、基层站所的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落实好“抓基层、打基础、强基本”的要求。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案件审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法治队伍建设工作考评等制度,探索建立法治队伍激励、容错、能上能下工作机制,调动和激发法治队伍的工作热情,真正形成奋勇争先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队伍,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驾护航。
(执笔:郭晓云 屈生慧 陈刚锋)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