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强地理标志产品 助力“一都四区”建设
近年来,我市地理标志产品和商标已成为我市“保护一个产品、带动一批企业、做强一个产业、富裕一方百姓、推动一方发展”的有效载体和强力支撑。但与全省发达地市相比,还存在总量少、占比低,品牌创建意识不强,保护产品规模不大、附加值低等问题。为此,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高位统筹推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将地理标志工作列入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市、县(区)地理标志运用促进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健全完善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作体系。二是深入研究分析,发掘特色优势。县(区)党委、政府应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发掘具有区域特色的农特产品,进行可行性论证,筛选出优势产品申报地标商标,制定发展规划,扩大优势农特产品生产规模,提升产品附加效益。三是实施激励示范,引领产业发展。各县(区)党委、政府应出台关于发展地理标志,加快推进农业品牌化及特色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政策,安排专项扶持资金,明确目标步骤,为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作指明发展方向、提供扶持依据,提升全市特色农产品品牌数量和竞争力。
二、重心下沉一线,全力服务创建。一是组建专业帮扶队伍。组建地方地理标志服务团队,组成人员涵盖行政部门业务骨干、服务机构专业人员和法律专家等,深入基层帮助各地挖掘并用好用足地理标志资源,带动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作重心延伸到基层最前沿。二是精心培育地标产品。在各级政务大厅、各类园区设置商标咨询服务窗口,提供申报地理标志商标的政策依据和操作流程,为地理标志培育、运用促进工作提供“教练式”辅导、“保姆式”服务,为基层工作人员及意向企业答疑解惑。三是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坚持常态化调研指导,由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不定期对全市各县区的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作调研督导,推动地理标志工作加速落实。
三、坚持因地制宜,实施精准指导。一是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对已成功申请为地标保护商标和产品,要加快制定发布与之相配套的地方标准,明确地标产品的产地范围、名称、质量特色、标准符合性等指标,确保地标产品具备真实性、地域性、特异性。二是以适宜模式匹配优势产业。鼓励和引导各地依托资源禀赋特点,积极探索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种植,产业化经营的新模式。积极探索产品深加工,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和规模效应,增加地标产品附加值,促进当地特色产业融合发展。
四、加大宣传力度,唱响商洛品牌。一是讲好商洛品牌故事。运用“柞水木耳”展览馆经验,可探索建立“商洛核桃”“镇安板栗”等地标产品的展览馆、博物馆,讲好地标产品背后故事,精心制作宣传片,多角度、全方位展示我市地标产品蕴含的丰富文化及特质。二是提升商洛品牌影响力。带领优质品牌走出去,组织我市地理标志持有人及使用人积极外出参加地理标志博览会、商标品牌节等展会展览。举办“柞水木耳”“商洛核桃”等展览会、文化节,积极推介宣传,推动我市地标产品走出陕西,迈向全国,远销海外。根据财力状况可在央视或省台黄金时段插播宣传商洛地标的广告,全力提升我市地理标志品牌的美誉度和影响力,助力“一都四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