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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我市特色小吃地方标准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5-04-30 16:48 来源:商洛市政协 记者: 作者:​农工党商洛市委员会 阅读: 打印

我市特色美食不仅种类繁多,风味独特,历史悠久,更是商洛人民智慧与情感的结晶,承载着地域的记忆与乡愁。无论是外酥里鲜的水煎包、滑爽筋道的黑面皮,还是松脆香酥的核桃饼、香甜软糯的搅团,都深受老百姓喜爱。然而,长期以来,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这些特色美食的制作工艺和质量参差不齐,部分商家以次充好,影响了我市特色小吃的美誉度,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传承和发展。

为有效解决我市特色小吃制作工艺和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促进其传承和发展,使其成为我市地方文化的重要名片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为此,建议:

一、建立标准化体系,推广标准制作模式。组织当地餐饮协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门以及传统小吃制作技艺传承人,共同制定商洛特色小吃的地方标准。这些标准应涵盖食材选择、制作工艺、口味特点、卫生要求等关键环节和烹饪加工器具、制作工序、包装和销售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同时,将标准以书面形式发布,并通过政府网站、行业协会平台等渠道广泛宣传,让小吃从业者知晓并遵循。也可在各县区城区和重点旅游景区,选择一批有影响力的小吃店作为标准化示范店,从食材采购到成品制作,每个环节都接受严格监督,并对示范店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鼓励其发挥引领作用。

二、打造区域公用品牌,推动品牌连锁经营。由各县区政府牵头,整合当地特色小吃资源,打造“商洛特色小吃”区域公用品牌,统一设计品牌标识,突出商洛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对符合地方标准的小吃店和产品授权使用该品牌标识,通过品牌效应提升商洛特色小吃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鼓励有实力的小吃企业开展连锁经营,按照标准化模式进行店铺布局、产品制作和运营管理对开展连锁经营的企业在店铺选址、证照办理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实现规模效应,提升品牌的市场竞争力。

三、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特色小吃市场的日常巡查,重点检查小吃店是否按照地方标准制作产品,是否存在使用劣质食材、违规添加等问题,对不符合标准的小吃店,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同时在各小吃店显著位置张贴投诉举报电话和二维码,方便消费者对质量问题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消费者。对积极投诉举报的消费者给予一定的奖励,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共同维护商洛特色小吃的质量和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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