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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亟待加强重视

发布时间:2024-08-15 17:23 来源: 记者: 作者:农工党商洛市委会 阅读: 打印

随着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我市不断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农村道路条件不断改善,实现了通村路硬化全覆盖,部分村已经实现了通组路硬化全覆盖,极大地方便了农村地区群众出行,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但同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也呈现多发趋势。

主要原因有:

一是村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无照驾驶、酒驾醉驾、超速行驶,超限超载,摩托车、电动车、农用车违规载人,不按规定佩戴头盔,不礼让行人等情况时有发生。

二是交通配套设施不完备。部分路段警示标志和标识缺失,防护栏、限速等交通设施安装不到位。

三是农村公路养护不足。农村道路养护人员多为年龄偏大的已脱贫户,日常工作只是打扫卫生、除除杂草,未对道路进行养护,管理养护不到位的现象普遍存在。

四是交通执法向农村延伸不够。对农村道路车辆超载、乱停乱放、随意晾晒农作物和堆放杂物等违规行为缺乏管理。

为此,建议: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广播、发放宣传图册、不定期在集市宣传等形式,让广大村民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增强群众遵规守法意识。在乡镇设立交通违法视频学习室,组织辖区内轻微交通违法当事人在学习室观看道路交通警示片。在农村中小学设立交通违法曝光栏,培养学生交通安全意识,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带动家庭成员共同遵守交通规则。

二、完善交通配套设施。对全市农村道路开展拉网式排查,在险要路段安装防护栏、警示标识,缺失的要及时补齐。在集镇、学校、村民集聚区路段安装限速带和警示标识,特殊路段安装限高、限宽等设施和标识。

三、实施管养分离制度。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探索“分级管理、分级养护”的管养运行模式。养护人员要按照养路的好坏或达标率,从乡镇政府领取劳动报酬。交通公路部门负责做好监管和技术指导,并负责培训养护工,真正做到责任在乡镇,实施在村组,受益在群众。

四、加强农村道路管理队伍建设。可学习借鉴岳阳市“路长”+“警长”模式,利用派出所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在派出所增设警力和装备,负责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加强与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沟通协调,统筹部门、乡镇、村委会力量,开展常态化交通违法劝导,共同守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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