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保障机制建设
促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可持续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于此项工作,商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先后下发一系列重要文件,采取一系列强有力措施,目前我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经验频出、社会效益显著,得到群众信任和上级肯定。但调研中发现,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保障机制要素环节当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一是懂法的调解人员数量支撑比较匮乏,基层调解员队伍整体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梯队层次不合理,队伍不稳定;二是调解经费和必要的软硬件支撑还有短板,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工作经费不足、镇村调解委经费量小面窄、调解员补贴经费标准不高,各县区基础设施保障力度不均衡;三是调解过程和程序还未形成长效机制和制度支撑,部分镇村调解委调解程序随意性大、不规范。
为此,建议:
一、多措并举,强化人员支撑。一是加大业务培训的力度。把业务培训作为提高调解员综合能力素质的主要渠道。规范调解员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制度,通过集中培训和轮训使每个调解员都有机会参加学习,不断补充更新知识,进而增强调解队伍的法律素养、政策水平和理论基础。二是抓好岗位练兵和业务交流。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及不同阶段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调解员业务交流学习计划,加强相互间学习交流和案例沟通,促进调解员之间的良性互动。通过以案释法,以案助学,不断拓宽调解员的工作视角和思路,进而提高调解工作的水平和质量。三是优化调解员队伍结构。采取民主推荐、公开招聘的方法,将有较强调解能力、丰富法律知识和广泛群众基础的年轻优秀人才吸收到人民调解队伍中,逐步实现调解员队伍的专业化、年轻化、知识化;建立平台,邀请律师及基层法律工作者参与重大疑难纠纷的调解,借此提升调解员队伍的专业水准。
二、增加预算和投入,强化经费支撑。一是要在思想上提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各级党委政府要提高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真正做到重视人民调解,支持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二是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特别是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等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的机构,应继续在各方面对其提供支持,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及调处纠纷数不断增加等客观情况适当提高保障水平,切实解决人民调解的工作经费、培训、宣传、软硬件建设等经费。三是积极探索实施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来保障和促进人民调解员的补贴问题。
三、创新机制和程序,强化制度支撑。一是严格调解程序。要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严格工作程序,克服工作中的随意性。调解人员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调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保障依法调解、平等自愿、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三项基本原则的落实。二是综合施策。人民调解工作还应该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相结合。调解所适用的社会规范也在相当程度上从传统的道德、风俗和习惯日益转向法律法规。三是探索和创新调解机制。面对新时期的新情况新问题,人民调解工作仅依靠传统的调解方法在实践中往往难以奏效,因此,调解人员应与时俱进,更新观念,在调解工作中坚持权利观念、法制观念和效率观念,不断进行调解方法、工作机制、工作制度的探索和创新,由人民法院(镇法庭)及时出具调解意见法律文书,提高人民调解的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