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式消费”乱象整治迫在眉睫
“预付式消费”是指在健身娱乐、餐饮住宿、商业零售、美容美发等行业出现的“先付钱后消费”消费模式,也就是俗称的“办卡”。如今,办卡已经成为大部分商家的营销方式,商家通过低折扣、大优惠、返现等多种手段吸引消费者办理各种预付卡,从而达到快速回笼资金、固定消费群体的目的。但由于行政监管和司法保护的不完善、社会保护的缺失等原因导致如今“预付式消费”乱象丛生,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遭受巨大损失。
一是兑现难。部分商家在消费者办卡前说得天花乱坠,办卡后其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与原来承诺不符,有降低服务质量、变相涨价等现象。
二是退卡难。当消费者不想使用预付卡时,商家常以消费者单方面违约或者无法退费为由拒绝退还卡内余额。
三是追偿难。部分商家在不发布清偿通知的情况下关门,有的甚至在关门前通过大幅度优惠吸引消费者办卡充值然后卷款跑路。
四是维权难。预付式消费基本上都是口头合同,缺乏正式书面合同,而且商家基本不提供消费明细,导致消费者维权困难。特别是在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维权的情况下,维权成本往往大于卡内余额,消费者不得不忍气吞声。
为此,建议:
一是建立第三方预收资金监管制度。可以参考杭州市的“安心付”平台,充值资金先存在银行专用账户,只有消费者发出指令,对应金额的资金才会拨到商家账户,一旦商家发生倒闭或“跑路”等情况,资金则直接返还至消费者账户。这样既能有效避免商家打着预售的名义骗取资金,又能防止商家对预售款的随意使用,免除消费者的后顾之忧,保护消费者的资金安全。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建议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开展预付式消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无正当理由拒不退款退费、违规使用消费者预付款、不开具消费凭证、欺诈消费者、设置“霸王条款”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加大对不良商家的惩戒力度,打击一个,震慑一片,有效维护市场公平环境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司法救济。消费者在面对不良商家的违法行为采取忍气吞声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维权成本过大,这进一步助长了不良商家的气焰。建议司法机关在处理相关案件时,在消费者提供初步证据的基础上,强化经营者的举证责任,减轻消费者维权负担。同时强化诉源治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对于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消费纠纷,法院在立案之前可以委托消协组织或者其他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引导消费者通过诉讼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