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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治理滥用远光灯交通行为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4-04-07 10:48 来源: 记者: 作者:​民进商洛市委会陈素娟 阅读: 打印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驾驶或乘坐机动车已成为当前主要的交通方式。近年来,驾驶机动车时滥用远光灯现象较为普遍,夜晚驾车滥用远光灯可造成对驾驶员或行人视觉上“瞬间致盲”,致盲时间最短可达2秒左右,滥用远光灯造成交通事故的危害愈发凸显。

为此,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民意识。公安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的宣传力度,制作类似“滥用远光灯的危害”“远光灯交通事故案例”等题材的警示宣传片和宣传标语等,通过车载广播、宣传车、宣传显屏幕、电视和抖音、微信等媒体,大力宣传夜间行车不规范使用灯光的危害性,加大违法交通行为的警示教育,督促驾驶员养成文明行车、正确使用灯光的良好驾驶习惯,逐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2.加强审核把关,杜绝非法改装。交警部门要主动与机动车检测中心对接,结合机动车年度审验和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工作,加强对机动车的检查及其灯光的检验,对灯光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审验。同时,坚决查处违法安装、改装灯光的行为,从源头上杜绝交通违法和安全隐患。

3.加强监管执法,形成长效态势。常态化开展滥用远光灯专项治理,加大违法处罚力度,使用“现场图像记录仪”和电子警察等监控系统,自动抓拍滥用远光灯行为。对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机动车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和交通处罚,建立信用黑名单,加大交通违法成本,倒逼公民规范使用远光灯,并形成长效态势。创新执法形式,可借鉴先进地区推出的“体验式”执法,让违法者现场适度体验自己车辆远光灯的照射,感受远光灯的危害,启发换位思考,提升规范使用远光灯的自觉,养成文明规范驾车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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