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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农村撂荒地整治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2-12-05 09:17 来源:市政协 记者: 作者: 阅读: 打印
  耕地是农业发展之基、农民安身之本。由于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滞后、农业比较效益低下等因素的影响,农村不少地方出现较大面积耕地撂荒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有:
  一、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低,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农民普遍认为,从事农业不如从事非农产业的效益高。“在家种田,不如外出挣钱”。
  二、近年来尽管国家加大了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但还是被农资价格和劳动力价格的猛涨抵消,农业生产成本高导致农民不愿种粮。
  三、农村主要劳动力大量输出。由于“在家种田,不如外出挣钱”思想和农产品价格多年持续走低以及新生代农民没有掌握耕种技术、不愿吃苦等原因,大量劳动力外出,且为主要劳动力。
  四、户口外迁或转户。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越来越多,在外迁人员中,部分耕地进行了合理流转,部分耕地形成撂荒。
  五、由于耕地偏远、零星、分散、瘠薄、地形不规则等管理不便,保肥保水能力差,形成撂荒。另外农村水利设施跟不上,耕地得不到有效灌溉,从而导致这样的耕地被农民放弃。撂荒现象对粮食持续稳定增长造成了一定影响。为此建议:
  1、加强撂荒地耕地质量建设。把具备条件的撂荒地尽可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强撂荒地理耕作条件、改良培肥等措施,逐步恢复撂荒地的种植和产出水平。
  2、退耕还林还要与减少或避免撂荒相结合。对撂荒地而无法转包的坡瘠地,即使没有达到退耕还林还草的要求,也可以列入退耕还林还草的计划,通过还林还草计划,消灭较大面积的撂荒。
  3、推广使用现代农业技术。大力提倡免耕法等新型的耕作制度和使用先进的小型农业机械(如小型收割机械、动力机械、小型潜水泵等),尽量减轻农民的劳动强度,使之扩大种植面,减少农村隐形抛荒或撂荒。
  4、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积极支持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发挥作用,培育以农机合作社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解决后顾之忧。促进小农户通过合作和联合实现耕地集中连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5、相关部门对农村撂荒的耕地进行全面的普查。根据普查结果,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耕地撂荒问题。使有限的耕地资源得以充分利用,让农村经济稳定健康地发展。(洛南县政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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