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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少数民族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3-05-04 08:36 来源:市政协 记者: 作者: 阅读: 打印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少数民族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但由于自然、历史等原因,目前少数民族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仍存在一些困难和短板。一是经济发展整体水平较低。主导产业不明晰,优势不明显,产业链条短,来自家庭经营性收入比重较低,农民增收的基础不稳固;民族镇村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少数民族相对集中的镇与相对分散的民族村发展差异较大,得到重视和扶持程度不一;二是社会事业发展存在短板弱项。由于受经济发展制约和财力限制,对民族文化教育事业的投入仍十分有限,学校硬件建设仍有欠账;部分民族地方缺医少药现象仍然存在;文化体育事业基础薄弱,少数民族聚居村网络通讯信号覆盖率不够高;三是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由于自然条件差,基础设施建设成本高、难度大,建设缓慢,少数民族散杂居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目前依然存在通组公路未硬化、季节性缺水等问题;四是民族政策有待进一步落实。《陕西省民族工作条例》规定的各项经济优惠政策落实不够到位,特别是《条例》规定"安排少数民族补助专款"、"设立专项资金"等有待进一步落实;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还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
  为加快推进少数民族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目标,提出以下五点建议:
  1.进一步重视支持民族工作。持续把扶持少数民族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的具体行动,制定县域加快民族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特别是在财政预算上安排少数民族补助专款和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移民搬迁、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
  2.深入推进特色产业发展。一是立足资源优势,以市场为导向,在资金、项目、信息上重点扶持,在3个回族镇和少数民族集聚村因地制宜发展畜牧养殖业,培育养殖大户,实现规模发展;二是突出民族地方农业特色优势,发展"生态、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深加工项目,拓宽少数民族群众增收渠道;三是加强劳务输出培训,持续打造"安业清真"、"镇安月嫂"等劳务品牌,引导少数民族群众有序进城就业、就地就近就业、返乡自主创业,帮助其增收致富。
  3.加大社会事业扶持力度。制定民族地方科教文卫体等社会事业发展的扶持办法,加大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帮助民族地方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充实师资力量,提高教育质量;扶持办好镇(村)卫生院(所),解决群众就医和卫生保健问题;加强广播电视通讯、文化活动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丰富少数民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4.切实加快民族镇村建设。一是制定少数民族聚居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持续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二是抓住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政策机遇,选择资源禀赋、基础条件、文化传统好的少数民族村,先行一步、重点建设,示范引领;三是按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彻底改变贫困落后状态,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其早日脱贫致富。
  5.建立包抓扶贫长效机制。落实省市部门包扶少数民族镇村,采取省市县对口支援的做法,完善对口支援工作机制,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在人力物力财力和项目技术等方面向少数民族镇村倾斜支持。(市政协委员、镇安县伊斯兰协会副会长、秘书长王富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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