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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5-08-12 17:15 来源: 记者: 作者:商洛电影产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晓峰 阅读: 打印

商洛作为“戏剧之乡”,拥有深厚的地方戏曲文化底蕴,地方戏曲种类多样,内容丰富多彩。因独特的地域文化,秦腔的豪迈激昂、眉户的婉转细腻、静板书的韵味悠长、豫剧的铿锵有力、黄梅戏的清新柔美、花灯戏的活泼灵动、汉剧的典雅庄重、渔鼓的质朴醇厚等在此交织融合。商洛花鼓以其明快的节奏、生动的表演,商洛道情凭借独特的唱腔、浓郁的乡土气息,双双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成为商洛戏曲文化的璀璨明珠。

进入新时代以来,在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文艺工作者的不懈努力下,商洛地方戏曲的传承发展与时俱进,持续发力,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月亮光光》《带灯》《情怀》《若河》等十余部精心编排的剧目,凭借精湛的艺术水准,多次荣获中省重要奖项,在戏曲舞台上绽放光彩。

尽管我市在戏曲传承与发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创编一批新戏好戏,复排一批经典剧目,受到群众的欢迎。但当前依然面临着严峻的资金困境问题。一是我市地方财政仅拨付各文艺院团人头经费的70%-90%,基本上再无其他资金投入;二是剧目创作缺乏专项资金,制约戏曲剧目的推陈出新,难以创作出具有较高艺术水准和市场竞争力的优秀艺术作品;三是演出经费短缺、演出成本较高,戏曲的普及及保护维续艰难。为此,建议:

(一)加大人员经费投入。将地方戏曲院团人员工资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提高演职人员待遇,吸引更多专业人才投身地方戏曲事业。同时,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人才引进、培养和交流,为地方戏曲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设立戏曲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地方戏曲的剧本创作、音乐创新、舞台美术提升等。鼓励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深挖商洛本土题材,将商洛的历史故事、民俗风情、自然人文等融入戏曲创作,呈现更多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优秀剧目。对在戏曲创新发展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项目给予重点扶持。

(三)完善政府购买地方戏曲演出服务机制。以“政府购买、市场运作、群众看戏”为原则,制定出台《商洛市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管理办法》,采取成本购买和场次补贴的方式对惠民性演出给予财政支持,明确政府购买演出服务的标准和流程,确保资金使用透明高效。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戏曲演出市场,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举办各类戏曲演出活动,激发院团的创作和演出积极性,为群众创演更多更好的文化大餐。

(四)建立健全激励奖励机制。设立地方戏曲发展专项奖励基金,对在全国、省级各类戏剧汇演中获得重要奖项的院团和个人给予重奖。对新创作并成功上演的优秀剧目,按照剧目影响力和艺术水准给予不同层次的奖励,如设立最佳剧本奖、最佳表演奖、最佳舞台美术奖等,鼓励文艺工作者在各个方面进行创新。对长期致力于地方戏曲传承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激发全社会参与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的热情。

(五)加大基础设施投入。针对市、县区各艺术院团普遍存在缺乏正规剧场、设施设备老旧落后的问题,市、县区财政应逐年安排专项资金,改造提升老旧剧院,新建场地尽快交付使用,更新灯光、音响、舞台机械等设备设施,改善基础条件。同时,注重剧场的多功能性和实用性,使其不仅能够满足戏曲演出的需求,还能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和艺术展览,提高剧场的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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