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萍萍:以城市更新推进“四好”建设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规。城市更新已成为市民关注的热点话题。
“城市是人民幸福生活、百姓安居乐业的重要载体,城市更新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隋萍萍委员讲到,“近年来,商洛中心城区紧盯‘四好’城市建设目标,通过一系列拆违治违、改建并举、补短提质项目的强力推进,城市综合实力不断提升。但仍存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市民参与城市建设决策和治理的渠道不充分、城市管理智慧化精细化程度不高等问题。”
城市更新,如何更可持续?隋萍萍建议,抓好《商洛市中心城区城市风貌控制导则(试行)》和《商洛市县城建设管理导则(试行)》的学习运用、贯彻落实,出台城市管廊项目建设规划,做好城市更新规划编制,制定精致城市建设相关规划纲要和评价指标体系,加快构建城市发展新格局。以“四好”城市建设为抓手,打造均衡发展精致城市样板,创新经营城市举措,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做强赛事经济,搞活节会经济,多措并举激发城市活力,丰富城市精神内涵,实现经济、社会、文化融合发展。
隋萍萍还建议,围绕共建西商“生产圈、生活圈、生态圈”,确定“城市更新单元”,鼓励先行先试,有计划有重点开展旧城区代表性标本片区、街巷、老建筑的保护工作,赓续城市文脉,留住城市记忆,实现历史性和时代性融合。抓好《商洛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组织实施,组建市民城市管理员队伍,加大专业人才引进,创新管理方式,健全完善意见征集反馈机制,建立主动为群众服务的协同管理机制,积极实施“人性化”执法管理,实现城市管理工作向集约型、精确敏捷型的转变。(王斌 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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