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商洛城镇化瓶颈制约的“金钥匙”
一、抓住政策机遇
一是国家开发银行和国家农业发展银行根据中央“城乡统筹发展”方针,制定了扶持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投融资政策。如可向城镇一体化设中的土地收购储备、农村道路升级改造、城镇饮水工程等投放中长期贷款。
二是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2号),明确指出“土地储备机构应组织开展对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为政府供应‘净地’提供有效保障”。“列入名录的土地储备机构可以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这些规范性文件都为商洛城镇化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二、发挥土地储备机构的职能作用
一是国土资发〔2012〕162号文件明确规定了“土地储备机构是各级政府唯一行使土地收购储备的合法机构,享有对收购储备土地进行开发整理的职能。有效发挥其职能作用,能大大提高建设用地供给效能,增加土地级差收益,还能避开“毛地出让”挤占农民土地收益的嫌疑。
二是国土资发〔2007〕277号文件规定:土地收购储备机构应当将下列土地储备:(1)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2)收购的土地(即依法征收的集体土地);(3)政府依法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到的土地;(4)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准手续的土地;(5)其他依法取得到的土地。这些职能的发挥,既能有效扩大“城镇一体化” 建设用地的来源, 又能有效平衡土地市场,防止土地交易投机行为。
三、借鉴外地经验
自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77号)发出后,全国各地纷纷响应。尤其是东南沿海大中城市,以此广泛开展土地收储整理项目融资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近年,湖北恩施地区土地收储整理项目,在农业发展银行开展融资活动,淌出了一条贫困山区城镇化发展的健康道路。目前,陕西各地市县都相继开展了以“土地收储整理项目为龙头”,与国家政策性银行合作融资,己有好多成功的范例。2011年来“西咸新区”、西安的“经开区”就城镇化与国家政策性银行实现了良好互动,融资额度猛增,“西咸新区”近2年在农发行贷款151亿元,西安的“经开区”已达30多亿,今年又融资11亿元。这一平台的建立,打破了贫困地区城镇化建设资金的瓶颈制约,实现了融资收储整理土地,城镇建设用地及时保障供给的良性循环目标。这些范例值得商洛借鉴,以此推进我市的城镇化建设进程,使我市的“秦岭最美乡村”建设目标早日实现。
(作者:商南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