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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中心城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的建议
更新时间:2023-05-15 10:15:44   来源:市政协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把"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作为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进行部署。市政府也将"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写入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市民新能源消费需求日益旺盛。但目前我市与新能源汽车消费配套的充电设施滞后,中心城区现有新能源汽车3000余辆,而充电桩只有176个(其中快充126个,慢充50个),比例失调,部分因失修无法使用,部分不对外开放,且充电站点大部分远离人口密集小区和商场商圈,分布不均衡,使用不方便,一定程度制约着我市新能源汽车市场的良性发展,加快中心城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建设迫在眉睫。为此,建议:
  1.加快规划建设。制定、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规范、标准,建立充电车位专车专用制度。明确新建小区、商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配套建设充电设施的比例应不低于总车位数20%。加快项目立项进度,减化审批流程。鼓励现有物业小区、商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改造建设充电设施,并给予政策支持。倡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建设充电设施,为公务用车和职工提供便利。
  2.科学布局站点。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布局充电站点。可考虑在万达广场、大都汇、晨光购物广场、江南小区广场、商鞅广场、秦韵教育城、市中心医院等人流密集区域和商场商圈设立充电站点,同步建设数量适宜的充电桩,进一步调动市民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积极性。
  3.强化运营管理。运营单位要规范设立充电操作流程和监控设备,定期巡查检修,确保充电设施正常使用。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充电设施的安全检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大对故意损坏充电设施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加强对蓝牌车辆占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的教育处罚,共同营造秩序井然、安全高效的运营环境。(市政协委员张斌、魏正华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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